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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1-09-18

  倒逼产业结构、 能源结构调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 能源结构调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方案》分3个阶段提出了目标要求:第一阶段是到2025年,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第二阶段是到2030年,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第三阶段是到2035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方案》提出,合理设置国家和地方能耗双控指标,优化能耗双控指标分解落实。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结合以往能耗双控制度实践和各地区能耗强度实际水平,能耗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将要承担比以往更高的目标要求;同时,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形成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在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中,对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的地区适度倾斜。从“十四五”开始,国家将向各省(区、市)分解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两个指标。其中,基本目标是地方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激励目标按一定幅度高于基本目标,鼓励地方“跳一跳、够得着”。为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增强国家对各地区能源消费的宏观调控能力,国家层面拟预留一定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统筹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等。

  《方案》的重要政策发力点是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对国家重大项目实行能耗统筹,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鼓励地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将按照“央地共担”原则,在能耗双控考核中对项目能耗量实行一定幅度减免。对“两高”项目,要建立在建、拟建、存量清单,明确处置意见。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要求加强窗口指导;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下的“两高”项目,各地区根据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各地区要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在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中,对超额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地区按规定抵扣相关能耗量。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激励目标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将免于考核。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地区交易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

  此外,《方案》提出,在能耗双控制度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推动地方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完善能耗双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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