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

中国矿业报/吴启华 0评论 2020-08-28

本报讯 (记者 吴启华)“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红树林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草原局组织完成了我国红树林现状和育林潜力专项调查,基本摸清了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红树林保护修复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在自然资源部8月28日召开《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行动计划》。周远波表示,《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全面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行动计划》坚持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思路实施红树林保护和修复,维护红树林生境连通性和生物多样性,实现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遵循红树林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修复;针对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突出问题,明确优先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开展修复,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健全红树林保护修复的责任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修复工作。 

《行动计划》强化了对红树林的保护措施,要求将现有红树林、经科学评估确定的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明确各地要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的要求,完成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优化调整,并推进新建一批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有序清退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并进行必要的修复改造,为营造红树林提供条件。 

《行动计划》提出要科学营造和修复红树林,在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清退的基础上,优先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到2025年,计划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18800公顷,其中营造红树林905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9750公顷。《行动计划》完成后,将有效扩大我国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

《行动计划》还对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规划指导与科技支撑、加强红树林监测评估、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以及资金政策支持、公众参与等进行了部署。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组织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5省(自治区)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制订本地区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评论

已有0条评论

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