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适当调整黄金珠宝消费税率
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建议
◎ 本报记者 刘烜
《关于调整黄金珠宝消费税率的提案》日前入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成为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报送的44件团体提案之一。
该提案由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提交,重点关注黄金珠宝消费税率。据介绍,近年来,民众对黄金珠宝的消费意愿虽然强烈,但是消费力有所降低。同时,金价的较快上涨也造成黄金珠宝企业原材料成本不断攀升,加上各种税负,企业的总经营成本越来越高。为促进消费,不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不采取优惠、减免工费等促销手段,进而造成企业间竞争激烈,并持续压缩利润空间。
调研中,商会发现,由于黄金珠宝原料为贵金属,价格透明,以20克黄金产品为例测算,扣除原材料和加工成本,再加上各种优惠,企业缴纳各项税后的实际毛利只有2000元左右,毛利率不足15%。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用工等经营成本的不断上涨,使企业利润微乎其微,经营压力增大。2023年,“关店潮”现象成行业痛点,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影响。
据了解,目前我国黄金珠宝企业主要涉及税种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关税在进口环节征收,税率为8%~13%;增值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税率为13%;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税率为5%,且消费税按照“零售价+工费”的总额计算,由企业缴纳。相比其他国家,总体纳税额较高。
因此,商会在提案中建议:按照黄金珠宝零售价分区间适当调整消费税率;建议对单件黄金珠宝零售价3万元以内产品征收1%消费税,3万元~10万元产品征收3%消费税,对10万元及以上产品保持征收5%消费税,工费部分为成本,不征收消费税。
提案认为,调整消费税税率,可有效减轻黄金珠宝企业的负担,增加利润空间,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和创新工作中。同时,按照价格区间征收消费税,低价低征高价高征,不会影响国家整体税收收入,对保增长稳就业,鼓励大众消费,助力企业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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