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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4-03-12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谈建立碳减排立法体系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新形势下,加快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统一协调的碳中和碳减排法律体系,以法治手段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今年全国两会,“关于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的议案”是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交的议案之一。

  “双碳”目标,是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体现了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着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担当。

  “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迫切需要,也有利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张天任表示,在落实“双碳”承诺方面,我国目前已形成“1+N”政策体系及系统谋划、总体部署。但从整体上看,对于控制、减少碳排放的法律法规还比较缺乏,法律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关于对碳排放的监督、控制制度也尚未建立,对实现“双碳”目标的支持力度不够。

  张天任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碳排放仍处在快速增长的状态,产业偏重、能源偏煤、经济增长效率偏低的发展特征依然明显。在此背景下,我国坚持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治本之策,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等多方面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有必要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并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规范碳减排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通过法治手段,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等方面提供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在脱碳转型过程中,谁能抓住机遇,推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谁就能在变革中取得主动。”张天任表示,全球低碳转型的紧迫性将导致全球经济贸易规则的调整。有些国家的碳排放管理举措为我国敲响了警钟。“要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的过程中,深化我国在气候领域开展双多边合作,争取主动权。”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关于创建、规范、管理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地方立法取得长足进展。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部门规章,正式对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立法规制。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在即。

  “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衔接已有碳减排政策,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为切入点,将控碳减碳作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全面立法,促进低碳发展。”针对应对气候变化涉及领域广、覆盖面宽的问题,他建议,成立高级别、跨领域的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低碳技术的创新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他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框架应特别关注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创新,鼓励低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创新成果转化,注重培育和支持低碳技术领域的科研人才。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提供税收激励等方式,推动更多的创新成果在气候变化领域得以应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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