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时代科技创新注入“强心剂”
◎ 本报记者 姬长玉
据统计,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已从2011年第29位上升至2023年第12位。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创新曲线上扬离不开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持续健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委员时指出,要务实建言献策,助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副校长戴彩丽说,这对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来说,既是“定心丸”,也是“强心剂”。新时代如何做有脊梁、有担当、有使命、有情怀的科技工作者?戴彩丽发出了她的“科技之声”。
加强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决定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提升度。”戴彩丽表示,产学研合作是指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与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高效组合,对提高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她进一步解释说。
在戴彩丽看来,只有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才能更好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然而,在产学研合作整体向好的大趋势下,现实中仍存在着一些痛点,比如一些知识产权及创新成果的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被偷梁换柱,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却换来低质量的论文、专利等。
戴彩丽认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而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事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如何充分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者权益,实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戴彩丽提出了以下三方面建议。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尊重成果原创保护,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高质量发展导向。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考评机制,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采取联合申请、联合共有的形式创造及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
三是建立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疏通机制,营造更好的学术氛围和公平公正的产学研合作环境。
加强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科技奖励是科技成果评价的重要形式,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当前社会力量设奖参差不齐,拼凑报奖、材料浮夸,受外部因素影响造成评审不公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我国科技奖励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不断优化的过程,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戴彩丽坦言,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战略部署要求相比,现行科技奖励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
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创新,加强社会力量设奖监督管理和对社会力量设奖的考核评价?戴彩丽建议,推进社会力量设奖与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形成互补,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技奖励体系。同时,应遵循科研规律,加强成果支撑力度审查,尊重科技工作者的创新贡献。
戴彩丽表示,可以通过建立专家评价信用机制,利用AI大数据识别分析等,多措并举来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高校作为人才的聚集地,应该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做真科研、做有用的科研、做解决问题的科研。”长期在高校从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戴彩丽说,“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关键‘卡脖子’问题上作出石油大学的贡献,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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