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举办
◎ 本报首席记者 王琼杰 通讯员 曾琴娅
第六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近日在福建师范大学举办。会议以“中国式现代化视阈下的自然资源治理法治保障”为主题,围绕新时代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理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相关法律、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法律等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第一届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锡生在致辞中表示,本届论坛既体现了新时代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发展的时代特征,又突出了法治在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动我国自然资源法治事业不断发展。期待在未来的研究中涌现出更多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大会主题报告环节,与会专家分别以《自然资源法治研究的新思路》《矿业权出让的理论逻辑与制度体系》等为题作学术报告。在会议交流环节,与会专家分别以“新时代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自然资源相关领域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就《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治理的逻辑结构与规范建构》《非法采矿罪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了发言和点评。
会议期间举行了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团队。当选为第二届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德胜表示,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努力引领学术创新、凝聚各方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坚持并不断强化以“自然资源”为中心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应用实践特色,加强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让“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的品牌更加响亮,推动我国自然资源法治更为科学。
本届论坛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主办,来自全国71家单位的专家、学者、教师、学生和实务工作者共190余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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