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贵州省四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贵州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巩固和提升全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高质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方案》提出,到2025年,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8万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1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4%,森林年碳汇量稳定在3000万吨二氧化碳左右;到2030年,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8万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4%左右,森林年碳汇量稳定在3300万吨二氧化碳左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90%,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6.74%。
《方案》明确,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稳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用地,对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等禁止用地项目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建立完善全省湿地资源用途监管机制,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建立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挂钩机制。
同时,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体系、评估体系、指标认证体系、数据维护体系等。稳步推进各市(州)、各重点领域、各重点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碳市场交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生态碳汇核算方法学研究,探索制定生态碳汇价值核算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市场交易机制,研究生态碳汇“调查+计量+评估+认证”路径。
此外,《方案》还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探索通过市场化交易、产业化利用、社会化运作,开展生态碳汇调查监测、计量、评估、价值实现试点。研究城市碳汇功能,促进人工生态系统碳汇标准建设,选取城市公园为城市碳汇研究试点,探索人工生态系统碳汇经验;研究农田土壤碳汇能力,探索耕地碳汇补偿机制,使耕地保护持续有效;研究生态修复工程增汇潜力,创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程成果转换,强化碳汇价值实现。 (张涛 秦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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