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将于8月施行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5月15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有关单位编制形成的《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4项国家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空白。
发布会现场 本报记者 马晓敏 摄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表示,4项国家标准对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明确了6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指导企业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采取减缓保护、预防控制与复垦修复等多种措施,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开采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及时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并提升矿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卢丽华表示,4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出台,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标准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充分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吸纳国际先进理念,参考国内典型经验做法,按照全过程治理修复要求,将生态修复链条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延伸。为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有力依据,标准细化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全过程不同阶段的生态修复工作任务,突出强调了重要时间节点的生态修复阶段目标和措施,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复垦修复义务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依据,保障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除此之外,本场发布会还介绍了1至4月份用地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相关情况以及今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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