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矿业权审批管理业务培训
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
内蒙古加强矿业权审批管理业务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举办全区矿业权审批管理业务培训, 旨在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矿业权管理工作水平。
培训紧密围绕全区矿业权审批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特邀自然资源部法规司专家宣讲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并解读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相关政策;邀请内蒙古大学法律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同时,对矿业权审批会签要点进行了讲解,并演示自治区新矿业权审批系统。
培训要求,全区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大力加强靠前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强化审批登记质效,持续提升矿产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着重解决全区非煤矿山“小、多、散”问题,加快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工作,积极主动作为,为自治区矿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培训期间,各盟(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矿产资源审批廉政风险点和排查防控措施进行深入研讨,结合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反面典型案例以及矿业权审批业务管理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深刻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反省问题根源。大家一致认为,全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守廉洁从政这一底线,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守初心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自我约束,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本次培训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承办,特邀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司、信息中心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大学等单位专家授课,全区各盟(市)及旗(县)自然资源局、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自然资源厅综合保障中心等单位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苗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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