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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 | 张永利:建议由中央财政对三江源矿权退出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中国矿业报记者 0评论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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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5月22日在北京开幕。在两会召开之际,中国矿业报/矿业界以网络连线的方式,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西部矿业集团董事长张永利

“鉴于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和特殊困难,建议从国家层面对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商业矿业权退出给予相关的政策倾斜和专项资金支持,以确保如期完成青海省保护区矿权退出,涉及补偿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促进青海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正在北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西部矿业集团董事长张永利做了如上表述。

三江源位于青海省南部,地处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腹地,是我国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条著名江河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之称。这里是中国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天然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分布区之一,是我国最主要的水源地,是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关系全国生态战略安全和长远发展。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设立三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海省11个保护区面积21.8222万平方公里,占青海省面积的30.21%,其中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5.23万平方公里,占青海省总面积的21.0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自2014年以来,青海省全面停止了三江源、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勘查开发活动,同时,依照《物权法》相关规定,稳妥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矿业权。2017年底,青海省政府印发《三江源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社会出资矿业权补偿工作。目前,经最终审核评估,青海省11个自然保护区中有6个自然保护区共涉及85宗矿业权,其中48宗社会出资矿业权(其中采矿权10宗、探矿权38宗)需补偿资金45.49亿元(其中三江源地区28宗矿业权补偿金额39.97亿元、祁连山保护区15宗矿业权补偿金额5.45亿元)。

但是,青海省是我国区域大省、生态大省,同时也是人口小省、经济小省,属于我国西部欠发达省份,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难以依靠青海省地方财政如期完成保护区内矿业权清退补偿。在此情况下,保护区矿业权补偿进度一方面影响保护区内环境恢复治理进度,另一方面影响涉及矿业权退出补偿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也间接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张永利代表建议,由中央财政给予青海省约4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用于补偿三江源及其他自然保护区内商业性矿业权投资及区内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同时,在测算分配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时给予资金方面倾斜支持。

此外,在明晰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公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政策,对于部分重点资源开发项目,国家是否可以考虑在明确准入资格、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合格的开发主体继续开发重点资源项目,防止“一刀切”,降低政府对自然保护区以及公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内合法矿业权清退的补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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