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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 | 袁亮院士三番提交同一议案操“废”心

中国矿业报/首席记者 0评论 2020-05-24

废弃矿井“一关了之”?

正在北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安徽理工大学校长袁亮的表态是:NO!

“预计到2030年,我国废弃矿井将达到1.5万处。这些废弃矿井中赋存丰富的煤炭、煤层气、水、地热等资源,直接关闭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诱发安全、环境及社会问题。”袁亮一番忧虑的表述,道出了关闭煤矿矿井的诸多问题。

“政府应尽快制定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健全废弃矿井能源资源治理机制。”袁亮建议,要加大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国家科研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地下空间国际前沿原位测试等领域基础研究。同时,把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作为“能源革命”重要支撑,推动储能及多能互补开发利用,研究国防及相关资源利用,盘活闲置国有资产。

袁亮以安徽两淮煤炭基地为例,由于资源枯竭以及政策性关闭等原因,一些矿井退出生产后未能得到有效治理和利用,形成多个采煤沉陷区,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带来很大难题。

作为煤矿开采专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上,袁亮曾就此提出相关建议,但并未获得理想的回应。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袁亮继续向大会提交《加快推进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议案,希望推动相关问题尽快解决。

“一关了之”不可取

随着去产能的推进,大量资源枯竭及落后产能矿井和露天矿坑将被关闭。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0年5月14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5300处左右,建成了千万吨级煤矿44处、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00多个。

在袁亮看来,从国家地矿资源开发利用角度考虑,如果将那些资源枯竭及落后产能矿井直接关闭,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还有可能诱发后续的安全、环境及社会等问题。

“目前,已关闭矿井中仍赋存煤炭资源量约420亿吨、非常规天然气近5000亿立方米,而且地下空间、矿井水、地热与旅游开发等资源也非常丰富。”袁亮表示,根据中国工程院重点咨询项目“我国煤炭资源高效回收及节能战略研究”预测,到2030年,我国去产能矿井数量将达到1.5万处,如果以单个煤矿地下空间60万立方米计算,地下空间约为90亿立方米。

“如何开发利用好废弃矿井资源,一直是世界性难题。充分利用废弃矿井中的能源资源,不仅能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去产能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同时还可以为废弃矿井企业提供一条转型脱困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路径,进而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袁亮称,此外,对提高我国煤矿安全水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

因此,聚焦废弃矿井能源利用问题,开展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十分必要,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袁亮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应将其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进行统筹部署、科学规划,积极面对挑战,把握机遇,推动我国能源经济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

多方式利用废弃矿井

对于废弃矿井如何利用,在袁亮看来,可根据废弃矿井的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多种利用方式。目前,中国工程院提出的有:建设分布式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地下空间工业旅游资源、建设地下油气储存库、开发利用资源枯竭深大露天矿空间资源、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进行生态修复与接续产业培育、建设地下空间国家级科研平台、进行国防科工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袁亮表示,我国对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起步较晚,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关键技术不成熟,还存在煤矿地质条件复杂、阶段性关闭数量大等特殊情况。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发展为高科技的新产业,以先进的工程科技支撑煤矿安全和职业健康。他认为最关键的就是要创新开采模式,对废弃矿井能源资源进行安全智能精准开发利用。

“废弃矿井能源资源智能精准开发利用涉及多学科交叉协作,内容纷繁复杂,需要解决不少科学问题。例如,地下煤炭气化高效转化与开发利用耦合机制、基于安全智能精准控制的地下空间储物环境保障机理、基于多场耦合的矿井水及非常规能源智能精准开发模式、构建废弃矿井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微电网输能模式、构建基于生态修复与环境支持的废弃矿井旅游开发模式等。”袁亮称。

建议给予专项扶持

近年来,围绕废弃矿井再利用问题,袁亮在安徽、山西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开展调研,2019年他还到欧洲专门考察当地废弃矿井开发利用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关建议,提出针对性措施。

“将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现资源和资产二次回报,对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有重要意义。”袁亮说。当然,这其中摸底、可行性论证、受惠于民一个都不能少。

一方面,要调查清楚可利用资源到底有多少,制定废弃矿井开发利用标准体系与政策。应该对矿井地下空间资源及露天矿空间资源的分布、数量等基本信息进行系统调研,并对矿山环境潜在问题、环境修复治理、地下空间与矿井水利用等进行调查,提出可利用空间资源的详细数据。

另一方面,一定要开展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可行性研究,提出适合我国发展实情的、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与利用规划方案。

此外,在构建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型结构的同时,还应注意激发当地政府及民众参与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让“生于斯、长于斯”的当地居民成为最终受益主体。

袁亮称,废弃矿井建设是以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的系统项目,一般兼有土地治理等内容,成本必然进一步增加,建议出台废弃矿井伴生资源系统专项扶持政策。

同时,在相关土地政策法规范围内,建议简化处理流程,并提高处理优先级,放宽限制条件,在废弃矿井能源资源系统用地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此外,针对这些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应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管体系,并出台支持政策和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在核准指标配置和备案手续政策上对去产能矿井开发利用项目倾斜;开展相关产业财政补贴、减免税、专项基金等多种扶持政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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