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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落户金徽矿业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1-10-15

  ◎  本报首席记者 王琼杰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授牌仪式近日在金徽矿业举行,这标志着人民法院与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单位将建立起互联互通渠道。

  近年来,金徽矿业全面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国富企安、绿色发展”的情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在全国树立了标杆,创建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新模式;坚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地方财税和带动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员工创造幸福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发展平台,真正达到了“不负国家、造福地方、善待员工”三层境界。在金徽矿业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足以证明省市县各级人民法院对金徽矿业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许。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指出,在金徽矿业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是甘肃省法院在拓展司法职能、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上的一次有益探索,打通了法院与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单位的联通渠道,为“生态司法修复、环保法治教育、环保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等提供了一个新平台,为生态环境司法研究、环境司法体制探索创新、完善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创设了可供研究的现实载体。金徽矿业将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作用,让企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企业保护优先的做法触及各行各业,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生态环境,投身环境修复的生态社会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万建军表示,金徽矿业作为甘肃省知名的环保企业,先后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全国首批绿色工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荣誉。此次省市两级法院向金徽矿业授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旨在支持企业生态环保建设和矿山补植复绿,帮助企业发挥典型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推进陇南市绿色产业发展。此次授牌,是陇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历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陇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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