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然资源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活动。
通知指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推动全面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和历史启示,进一步强化对严格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通知强调,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落实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要以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重点,系统学习宣传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测绘法》等自然资源领域基本法律。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自然资源部将以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书·法”系列活动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宣誓、自然资源法律知识“闯关”、漫解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庭审旁听和公职律师专题培训等活动。 (马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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