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到2023年底,煤炭产量稳定在 860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达到230亿立方米左右,能源重大项目投资1100亿元以上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发布《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煤炭产量稳定在 860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达到230亿立方米左右,能源重大项目投资1100亿元以上。
《意见》提出,要以保障煤炭、油气、电力可靠稳定供应为基础,夯实省内生产,拓展省外资源,锻强供应链条,织密保障网络,切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民生需要。
煤炭方面,《意见》提出,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矿井开拓布局,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持续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加快山东能源等相关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实现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800万吨以上;强化煤炭实物储备,确保完成迎峰度夏、度冬煤炭实物储备任务。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东滩等6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0处以上。同时,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统筹安全生产诊断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深化冲击地压、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风险和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整治攻坚。紧盯30万吨/年和高风险等重点煤矿,扣紧压实驻矿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突击夜查、异地执法检查,坚持“逢检查必执法、逢执法必从严”,严厉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追责问责、行刑衔接等处罚处置措施,坚决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油气方面,《意见》提出,要保障油气可靠供应。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深化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建成渤中19-6气田陆上 处理终端,全年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稳定在2100万吨、5亿立方米左右。围绕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推进烟台西港区等项目建设,实现龙口南山一期部分投产,新增年接卸能力500万吨。完善油气输送网络,加快天然气环网东、北干线建设,建成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等项目,新增油气管网里程800公里。强化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开工龙口南山LNG接收站储气工程,建成菏泽白庙浅层地下储气库,政府储气能力保持在2.1亿立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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